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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業主獲得房委會批準,取得「重新按揭准許證明」,就可以向銀行或財務公司申請加按。
但由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只會擔保為籌措款項以購買單位的首次按揭。任何日後為其他用途而安排的按揭或再按揭,均不會受房委會擔保,而貸款人如有損失亦不會獲得房委會賠償。因此好多銀行要求業主必須補地價。
而接受未補價加按貸款申請的銀行會根據業主年齡、信貸、物業估值來訂定貸款批核條件。未補地價物業加按條款會較一般新買未補地價物業嚴謹,如果把未補地價物業申請加按後,就會失去政府擔保,固之銀行在批核按揭申請時,會為申請人進行壓力測試,以確保申請人有足夠還款能力。
壓力測試普遍指,以銀行現有之按揭利率加 3% 計算,申請人的供款不可超過入息的某個百分比,一般由 35% – 50% 不等。
銀行按揭成數最高僅6成,按揭年期長達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