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已經收到受託人破產物業處理通知?作為業主的您, 您必須正視!

假設於2003年破產
欠卡數20萬收取28%,利息還84萬
欠財務貸款20萬收36%,利息還108萬
如何低價贖回,唔使日日捱貴息?即刻問我啦!!
由於業主欠下債項多年,現贖回物業可能需向債權人償還超過當初幾倍以上的本金利息金額,本公司有專人代業主向有關債權人商討減息事宜,一對一專業顧問詳細解答您的疑慮與問題!
- 立即行動 解除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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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9 9229

根據《分劃條例》(第352章),破產署/受託人作為該物業的共同擁有者,有權向法庭申請強制拍賣,到時聯名業權人僅有的參與權利都會被剝奪。 避免收樓,必須解釘!
減小贖樓開支?慳錢有辦法!
真實案例-檔案編號52848
張生2003年破產$388,475,與太太聯名的居屋單位及車位亦被釘契。過去幾年,夫婦雖收到破產管理署有關該釘契物業處置通知書,但不予理會。直至近期破產管理署下達最後贖樓限期,才意識到贖樓的重要性。
- 破產金額 $388,475
- 債權人提出贖回物業需支付 $849,995
- 最終贖回物業 $567,067

債權人提出贖回物業
需支付$849,995
銀行再上會,助您贖回物業!
真實案例-檔案編號50573
劉生05年申請破產,現時樓價高企,破產管理署提出要求:聯名人可買回被釘契的業權,或共同出售物業。事發突然,劉生無任何積蓄解決贖樓開支,亦不想物業慘遭拍賣。經本公司跟進後,劉生通過加按成功向破產管理署贖回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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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銀行批核免補加按 $1,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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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供款僅 $5,327

由於物業被釘契,業主必需先清繳欠款,並將債權令解除;或向破產署買回另一半業權。否則破產署可根據《分劃條例》出售物業以清繳業主所欠的債項。為避免日後被破產署收樓,必須解釘。本公司可助您贖回破產署另一半業權,為您的物業解釘,辦理廢止破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