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解除令
代辦破產解除令,一般的破產期是四年(俗稱破產監),破產人通常四年後獲解除破產
申請破產解除令程序:
1.須先往破產管理署或其受託人的辦事處索取不反對申請書;
2.須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誓章表格,填妥誓章後前往宣誓處,宣誓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3.須連同誓章呈上破產管理署之不反對申請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為證物;
4.把誓章存檔於高等法院登記處。向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5.最終獲發給一份用中文書寫的證明書。如欲申請一份英文版的證明書,請用英文誓章申請;
6.請小心保存破產解除證明書;
2.須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誓章表格,填妥誓章後前往宣誓處,宣誓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3.須連同誓章呈上破產管理署之不反對申請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為證物;
4.把誓章存檔於高等法院登記處。向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5.最終獲發給一份用中文書寫的證明書。如欲申請一份英文版的證明書,請用英文誓章申請;
6.請小心保存破產解除證明書;
申請破產洗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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