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曾破產,聯名物業被釘契,需清還破產債務令物業解釘,避免強制收樓,但卻被銀行/財務公司告知:您已完成破產期,無需還債,而此時您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贖樓問題呢?
張生09年曾在本公司咨詢過,希望用層聯名公屋按揭清還自己的債務,但因與太太聯名,不想讓她知情,屋契亦在太太手上,按揭事宜便不了了之,由於債務過多,張生同年申請破產。
多年後,張生已結束4年破產期,自己也70歲有多,本以為無後顧之憂,可以安享晚年,但近期太太收到破產管理署的通知書,要求清還破產債務或買回被釘契的業權,否則物業將被強制拍賣。張生馬上咨詢當年破產銀行/財務公司,希望清還債務,但得到的答復:完成破產期後債務無須清還。但是不清還債務,自己物業就無法解釘。
近年樓價高升,破產管理署積極處理過往被釘契物業,引起破產業主極度恐慌。本公司於五年前已經開始協助業主贖回破產物業,至今已從破產管理署3000多個釘契物業贖回近百個。
張生向本公司求助,經本公司還款予債權人,連本帶利歸還43萬,最後本公司安排張生辦理了廢止破產令將業務解釘。
破產後聯名物業被釘契,希望清還債務解釘,向銀行/財務公司問數遇上問題?我們能夠幫您解決,請致電:3750 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