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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浚國際顧問集團有限公司 Capital International Consultants Group Ltd

房屋署批核加按同意書≠房屋署擔保加按的貸款,不是任意銀行都可以批核

12月8日發佈



未補地價居屋/公屋可於銀行重新按揭(加按),相信此時此刻大家已經不再感到陌生,確實有好多業主已經成功重按,甚至乎有個別業主已加按左兩次

今日我們要討論的話題,亦都係過去有好多客人提出的疑問?

客問:“既然我都攞到房署同意信,即房署肯做我擔保,允許我再去銀行按揭套現,為什麼搵左幾間銀行問都係Reject”

答案:房署不會再做擔保,香港房屋委員會只會擔保為籌措款項以購買單位的首次按揭。任何日後為其他用途而安排的按揭或再按揭,均不會受房委會擔保,而貸款人如有損失亦不會獲得房委會賠償,所以很多銀行不願意接受按揭, 亦因此銀行審批會變得非常嚴謹,例如須通過壓力測試、滿足供款與入息比率要求,按揭成數不能再做9成,甚至9成半,最多只可以係樓價的6成,另外不良的信貸紀錄絕對會影響業主到銀行申請按揭,銀行相當著重業主的信貸紀錄而決定他們的還款能力; 同時,信貸評級反映出來之財務狀況,亦是銀行做最後審批時其中一個指標。

我司針對未補地價物業(居屋/公屋/夾屋)重新按揭計劃,有10年以上經驗,如你有類似的情況,希望能夠再了解多D或者想通過我地了解可按揭之銀行,都可以隨時聯絡我地:3750 6789,我地非常樂意解答你們所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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