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每月生活費需向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申報合理開支,審批金額取決於個人實際需要、家庭負擔及收入比例。張生與陳小姐的個案需視乎住屋、養育及基本開支細節而定。
張生與陳小姐的個案分析
張生情況:月薪$18,000(未扣MPF),離婚,有一個仔,暫時住親戚屋企,暫時唔洗租金,所以情況暫時淨係個人洗費➕供養一個仔7歲。請問可以比幾多生活費佢?如果供3000以下我都可以勉強接受。
陳小姐情況:單身,月入$15,800(已扣MPF),租房3400,屋企無其他人,得返我自己一個,生活費會點計呢?
突發大額開支:如生病住院、壞冷氣或紅白事,必須保留所有收據、醫療證明或報價單,並提前或即時向受託人申請額外開支批核。零散無單據開支:如街市買餸或日常小額雜費,應盡量養成記錄習慣;若無單據,受託人通常只會批出基本標準合理金額,難以全數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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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即使你處於攞綜緩,失業,散工等情況,都係需要做年報的,一定要準時提交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