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先生自僱做運輸行業,每月大概有$23,000收入,太太是家庭主婦。他們聯名擁有一個自置未補地價公屋,已供斷。
由於他們育有5名子女,有些子女還很小,導致太太不能外出工作。亦因此他們的家庭支出非常大,每個月都需要靠用信用卡透支來幫補家庭支出。因此他們多年來積下了不少卡數。2015年,許先生的卡數已累積至很高,他們連每個月的最低還款也負擔不了。許先生在網上找到本公司,並致電查詢,電話中他表明想清還卡數,大致欠款是數十萬左右。其後跟太太來到本公司與顧問會面計算總欠款才知道,原來他們的卡數總共欠下超過100萬。由於他們有一個自置未補地價公屋,於是顧問建議向房署申請自置未補地價重按,才能清還所有卡數。最後許先生他們接受顧問的建議向房署申請重按。
最後房署成功批核總數$1,020,000,本公司亦成功幫他們於銀行重新上會$1,020,000,分180期,P(5.5%),每月供款只需$8,199.55。清還了許先生過百萬的卡數,大大幫許先生減輕了生活負擔!房署正式批核的那天,許先生高興得不得了!他說,整個人都鬆了一口氣,以後不用再為每個月要還卡數而擔憂讓他輕鬆了很多。
滙浚顧問集團有限公司小貼士:
過往資助性房屋在未補地價情況下,必須補地價,才能獲得銀行批核重按/加按,六年前房委會推出「免補地價重新按揭(加按)計劃」,只要業主經濟有困難,符合房委會批核條件,房委會批核後就可以獲得銀行重新按揭/加按。但因為房委會、銀行申請手續繁瑣,本公司憑藉多年樓按經驗,可為業主簡化手續,全程代為跟進房委會、銀行,直至批核,務求用最短時間,最平利率為業主解決燃眉之急。
房委會「免補地價重新按揭(加按)計劃」
根據房屋條例,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或在該五年過後而補價又尚未繳付的情況下,業主不得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業主如欲在限制期內或在限制期過後而補價尚未繳付的情況下把單位按揭/重新按揭 (加按),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而房屋署署長在給予批准時,會按情況訂出條件。業主把單位重新按揭 (加按) 時,必須遵循該等條件。只有當業主經濟有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把單位重新按揭 (加按) 的申請才會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