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是公屋,居屋,夾屋業主,就可以申請免補加按計劃,入息不穩定,信貸不良人士均可以申請。
居屋作為政府資助出售單位,在未繳付補價之前不能進行加按。不過,如果業主遇上突發情況,需要急需一筆現金維持生計,其實可以向房屋署署署長申請。究竟可以符合甚麼條件可以進行加按?
居屋申請加按背景:
房屋條例規定,居屋在5年轉讓限制期內,或者5年過後未補地價,如果希望進行加按,需要向房署署長申請及取得批准。最終申請人能否加按,要視乎該貸款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申請人還款期內可用作還款的收入而釐定。
轉售期內加按要符合的條件:
如果業主面臨健康、家庭或經濟困難,可以在轉售期內申請加按如果因其他個人問題,則要視乎個別情況再作考慮。可獲批的理由包括:
1. 籌措醫藥費
2. 家庭成員教育經費
3. 殮葬費
4. 業主因離婚或分居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
5. 業主因生意出現財政困難,難以應付開支
由於居屋未補地價僅有數間銀行的專門部門願意接受加按申請,但業主要同時獲得銀行、房署批核並非易事。專人為您打造最合適的按揭計劃,助您獲得房署、銀行批核,獲取最優惠按揭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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