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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年少氣盛的林生,因賭博欠下七十萬賭債,大耳窿追上門,慶幸當時家姐幫手,幫其還淸所有欠債;近期家姐因某些事情需要現金周轉,林生父母商量希望用其二人名下的租置公屋申請加按,還錢給家姐以外還可以集中自己45萬財務公司欠債,日後自己供樓。翌日三人同行去房屋署,向房署查詢【免補重按(加按)計劃】,房署主任告知,細林生非業主之一,不符合資格申請加按,父母想以幫子女還債理由申請,再次遭房署拒絕,因理由不充分 ,不符合審批標準。
很多人都有顧慮,自己不是業主是否可以照樣向房署申請免補加按?答案是可以的,像林生一樣,他也不是業主,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加上有足夠的資料文件呈交,基本上是可以向房署申請的。
由於本公司在申請房署加按這方面已經有多年的經驗,對於房署的審核方式及程序我們都非常清晰,而且掌握眾多銀行的按揭計劃及最新資訊,所以在幫客戶辦理加按時可為手到拿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