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查詢3750 6789
破產,是一種宣告債務人無力償付債務及其後的一連鎖還款予債權人過程的法律程序。一般來說常見的破產方式有兩種:
破產清算:破產主體停止一切經營活動,財產被查封拍賣用於抵償債務。
重整或債務重組:破產者在債權人或破產管理人的監督下可繼續經營,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重整計劃。重整計劃中破產者可以請求減免某些無力履行的債務或合同,或者改變償還方式,並給出繼續經營和#償還債務 的計劃。如果債權人投票通過重整計劃則破產者有可能重新恢復經營,否則可能會進入清算程序。在許多情況下,允許仍有盈利潛力的企業繼續經營可能會獲得比單純拍賣其資產更多的收益,從而使破產者和債權人都獲得比破產清算更好的結果。有時,這也被稱作破產保護。